我國或將建立“超級基金”治理土壤地下水污染
2016-10-17 點擊 0 作者: 來源:

  在9月27-28日于北京召開的中荷土壤污染防治國際研討會上,全國人大環資委法案室付莎從立法背景、起草進展情況、草案的基本結構和主要內容三個方面介紹了我國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進展情況。據付莎介紹,立法已起草了12稿,第12稿草案對長效資金機制進行了規定。

  目前我國已開展的商業化土壤修復項目資金來源主要是政府投入,還沒有長效資金機制。這對于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和土壤修復產業發展都是不利的?!冻壔鸱ā吠ㄟ^規定政府、工業企業等各利益相關方的權利、責任,建立了用以治理土壤地下水污染的超級基金。我國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第12稿草案規定了三大主體,即政府職責、污染人的責任、一般公眾的權利和義務,將有望建立中國的“超級基金”,解決土壤污染治理修復的資金難題。

  中國環境修復研究院院長高勝達認為,建立土壤污染治理長效資金機制有利于積極引導相關工作,要特別注重把資金機制與責任機制有機結合,同時廣開融資渠道,兼顧社會公平和治理效率。建立比較完善的資金使用監督機制和資金效率評價機制,將有限的土壤污染治理資金發揮出最大的效果。

  建立中國的“超級基金”制度需要匯集各方的智慧。即將于11月23-24日在北京召開的中國環境修復發展戰略論壇將以此為一個重要議題展開研討,為我國建立土壤污染治理長效資金機制提供思路和建議。

作者:佚名 來源:中國水網